今天,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受贿、行贿、单位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一案。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铁利用担任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选拔队(以下简称男足国家选拔队)主教练、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以下简称男足国家队)主教练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球员入选国家队、赢得比赛、签约俱乐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共计7764万元。
2019年,李铁为当选男足国家队主教练,请托他人提供帮助,后于2020年给予他人人民币100万元。
2019年,李铁在武汉卓尔职业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尔俱乐部)任职期间,为谋取当选男足国家选拔队主教练、提高卓尔俱乐部影响力等利益,与该俱乐部负责人商定,请托他人提供帮助,该俱乐部给予他人人民币200万元。
2017年至2019年,李铁利用担任卓尔俱乐部总经理、主教练职务上的便利,为河北华夏幸福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俱乐部)在球员转会、赢得比赛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华夏俱乐部给予的人民币共计2675万元。
2015年至2019年,李铁先后在华夏俱乐部、卓尔俱乐部任职期间,为赢得比赛或获得有利比赛结果,与俱乐部负责人商定,请托其他足球俱乐部在比赛中配合或者消极比赛,华夏俱乐部、卓尔俱乐部给予相关人员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3905万余元。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追究李铁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铁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铁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根据央视新闻公布的信息,也就是说李铁2017-2021年,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共7764万元(5089万+2675万),李铁给予他人以及华夏、卓尔俱乐部给予相关人员4205万元(200万+100万+3905万)。
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一案,在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李铁案开庭时间大约在今天早上8点30左右,持续到今天下午。据李铁辩护律师孙晓洋消息,李铁今天的状态还是比较平稳的。
去年8月,湖北检察机关对李铁提起公诉,其中李铁涉嫌的罪名包括5项罪名,分别是涉嫌受贿、行贿、单位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今年1月央视播出的反腐专题片《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披露,李铁为了当上国足主帅,游说卓尔200万元行贿陈戌源、自掏腰包100万送刘奕。此后李铁与卓尔俱乐部以总额6000万元的金额,签下了一纸所谓的“合同”,将卓尔四名球员选入国家队大名单。